肥西县柏堰科技园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25人)
为适应柏堰科技园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治理工作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人才,经县区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四)群众基础好。热爱家乡、心系群众,积极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五)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学历及年龄条件: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学历及专业设置,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5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本园区现有在岗社区(村)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肥西县人民政府网、柏堰科技园先锋网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点击招聘公告下方蓝色方框“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即可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00至2022年1月11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1月12日16:00前登录上述栏目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职位查询。详见附件1《肥西县柏堰科技园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
3.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按要求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缴纳笔试(含报名费)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月13日12:00前登录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招聘公告下方蓝色方框“个人中心”,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含报名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笔试费(含报名费)45元/人。
5.开考比例。各岗位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直接从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招聘公告下方“个人中心”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统一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月23日8时至1月25日9时,请考生自行打印,逾期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基层工作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公布为准。应试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柏堰科技园先锋网公布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成立柏堰科技园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明(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材料为:(1)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2)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4)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5)本人或配偶房屋产权证原件与复印件;(6)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3.上述所有证件原件经资格审查后退回。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入围比例依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成成绩在柏堰科技园先锋网上公布。依据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园区社会事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园区纪工委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成立柏堰科技园考核领导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合成成绩、体检与考察情况,经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将拟聘人员统一在园区相关范围内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招聘人员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服从岗位安排,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柏堰科技园社会事务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分配到岗。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拟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2.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日常管理考核,约定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2500元,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的实施意见》(肥民〔2020〕95号)执行。本次招聘人员服务期不得少于2年。
4.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需要报经园区党工委研究同意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拟聘人员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设置为1年。
五、其它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柏堰科技园先锋网上发布。
咨询电话:0551-65364017(园区社会事务处)
监督电话:0551-65365480(园区纪工委)
报名平台电话:0551-68851060/6885104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柏堰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