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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告(127名)

2022-01-19 16:45  |  阿克苏党建网  |  责编:华图小编 点击收藏

  为深入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公务员工作推进会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地委人事调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遴选单位

  阿克苏地区地直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

  (二)遴选职位

  1.阿克苏地区地直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非领导岗位。

  2.阿克苏地区地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非领导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公务员

  1.报名范围

  地区县(市)及以下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里如一;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或任职经历;

  (4)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报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须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层次范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并已登记备案。县(市)、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其他情形以录用文件规定的服务年限为准。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下同)。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未满国家、自治区和地区规定的服务期限或对公务员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正在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和重要职责(如“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等)的基层干部,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予以统筹考虑,经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报名范围:

  县(市)及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七级及以下职员(不含专业技术、工勤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

  (2)在县(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满5年(含试用期),因工作调整由公务员转聘至事业单位的,其公务员任职年限可与事业单位聘用年限合并计算,其他情形以聘用文件规定的服务年限为准;

  (3)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任职经历;

  (4)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人员现任职务须符合岗位要求的职务层次范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正在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和重要职责(如“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等)的基层管理岗人员,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予以统筹考虑,经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方法、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陆阿克苏党建(www.aksdjw.gov.cn)、阿克苏政府网站(http://www.aks.gov.cn)查询《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具体职位条件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日10:00时—1月25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报名方式。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阿克苏党建、阿克苏政府网站查询职位表,下载打印《2022年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加盖公章。

  (2)在报名系统按照有关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传送本人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底色为白色,JPG规格20K—50K)。

  (3)将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传真至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涉密机关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涉密机关人员参加遴选,须将《报名推荐表》等报名所需材料送至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不发传真到遴选单位。因报名产生失泄密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4)遴选单位通知报名考生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用55元/人,其中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18:00时。

  3.未达开考比例职位公布

  公开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未达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拟遴选职位人数为2人以上的,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可减少该职位拟遴选人数。1月26日—27日后,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将未达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情况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政府网站公布。

  4.职位调整

  因未达到规定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调整报考职位的书面申请等相关材料,按职责范围到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调整报考职位。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岗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报名人员于2022年1月28日10:00时起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2月7日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2年2月10日10:30-13:00。统一在阿克苏市设笔试考点,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满分为15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成绩查询。2022年2月21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否则取消该职位。

  2.面试形式。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3.资格复审。2022年2月22日—24日,遴选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名人员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证明符合报考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4.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初步定为:2022年2月26日—28日。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 150×100)×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与考察

  2022年2月28日起,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因放弃遴选等原因造成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达不到2︰1比例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遴选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各遴选单位组织报考人员在指定的地区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八)确定人选、公示、办理手续与任职

  遴选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

  1.公示。拟遴选人员分别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各遴选机关要及时到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信息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阿克苏党建(www.aksdjw.gov.cn)、阿克苏政府网站(http://www.aks.gov.cn)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997—2150013,2281306

  考务咨询电话:0997—2283118

  监督电话:0997—12380

  附件:1.2022年地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2年地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3.2022年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遴选考试报名入口

  (报名入口于1月19日开通)

标签: 新疆    公选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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