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河源龙川县教师招聘公告(184人)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经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职员共184名,其中中小学教职员178名、幼儿园教师5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
(一)招聘类别和人数
第一类:招聘具有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中小学教师30名。
第二类:招聘普通中小学教职员148名、幼儿园教师5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2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师(研究生类)岗位表》(附件1-1)和《2022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普通类)岗位表》(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条件:18-35周岁(即1986年7月21日至2004年7月20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资格条件
1.报考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原件。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8月3日9:00至8月5日16:00登录“2022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hylcxzp2022/)报名,按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填写和上传资料。报名事宜详见《2022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报考指南》(附件2)。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8月10日9:00起登录“2022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hylcxzp2022/),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研究生类”岗位考生不需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第一类:招聘30名具有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中小学教师。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核和现场审核进行。县教育局将对应聘者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电话通知、反馈初步审核意见。对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时,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A4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提供本人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现场发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凭准考证当场参加面试。面试采用试讲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学科教材。试讲题目采用现场抽题的方式确定,试讲时间在15分钟左右,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组织第二次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第二类:招聘148名普通中小学教职员、5名幼儿园教师、1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为8月14日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中小学教师考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通用能力》,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通用能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考试内容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通用能力》,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小学辅系列岗位通用能力》。
(2)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考生本人到龙川县教育局人事股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龙川县教育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2.资格审核
(1)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并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A4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提供本人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3.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辅系列会计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会计相关知识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凭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结果实行合格制,评委组当场评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如面试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组织第二次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县教育局组织考生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岗位采用选岗方式确定,县教育局根据实际,公布各学校学科需求情况,各学段学科拟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拟聘岗位,如出现同分,则抽签确定同分考生的选岗顺序。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八、递补与调剂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如出现岗位空缺无人选递补的情况下,可在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县城学校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时,不得从报考乡镇学校岗位考生中调剂;乡镇学校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时,符合乡镇学校报考岗位条件的县城学校岗位考生纳入调剂范围。
递补与调剂工作一般于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和《2022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现将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招聘的各环节,考生均需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粤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二)从考试前14天起,所有考生须每日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四)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等事项进行调整,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可在“2022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hylcxzp2022/)进行查询。资格审核、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致电咨询。
(八)本公告由龙川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758335(县教育局人事股)。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6752568(县人社局),0762-6883005(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1-1.2022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师(研究生类)岗位表.xls
1-2.2022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普通类)岗位表.xls
4.2022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龙川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