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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企业将5台不同的笔记本电脑和5台不同的平板电脑捐赠给甲、乙两所小学,每所学校配5台电脑。如在所有可能的配方式中随机选取一种,两所学校的平板电脑数量均不超过3台的概率为:
  • A.
  • B.
  • C.
  • D.
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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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本题考查概率问题,属于基本概率类。
    第二步,根据概率=满足条件情况数/总数,总数为10台电脑分配给两个不同学校,有种情况;满足条件的情况为两所学校分得的平板电脑数量都不超过3台,有两种情况:①甲学校分得2台平板电脑(3台笔记本电脑)、乙学校分得剩余的3台平板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②甲学校分得3台平板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乙学校分得剩余的2台平板电脑(3台笔记本电脑)。两种情况的情况数都为=100种,则满足的情况数共200种。
    第三步,两所学校分得的平板电脑数量都不超过3台的概率为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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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关系 数学运算 概率问题,基本概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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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试题(市地级)(网友回忆)第68题、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试题(行政执法)(网友回忆)第68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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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甲、乙、丙三人外出游玩,午餐时,甲带有4包点心,乙带有3包点心,丙有14元钱但没有食品,他们决定把甲乙两人的点心平均成三份食用,再把14元钱给甲和乙,那么甲应___________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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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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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专业基础知识 数与代数 奥数 应用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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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1日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小学数学真题第1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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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二人协商共同投资,甲从乙处取了15000元,并以两人名义进行了25000元的投资,但由于决策失误,只收回10000元。甲由于过失在己,愿意主动承担2/3的损失。问收回的投资中,乙将多少钱?
  • A. 10000元
  • B. 9000元
  • C. 6000元
  • D. 5000元
正确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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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本题考查经济利润问题。
    第二步,两人共投资25000元,收回10000元,赔了15000元。
    第三步,甲承担2/3的损失,即15000×2÷3=10000元,则乙承担15000-10000=5000元损失。
    第四步,乙投资15000元,损失5000元,故收回的投资中,乙将分得15000-5000=10000元。
    因此,选择A选项。

  • 考点

    数量关系 数学运算 经济利润问题,基础公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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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18日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事业单位笔试试题(考生回忆版)第38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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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公司每年年底固定给每一部门一定额度的奖金,第一年某部门人数是6人,第二年新招聘了3人,使原来的6人每人少5000元,第三年部门又新招聘了3人,则原来的6人的奖金比第一年少了( )元。(假定期间无人辞职离开)
  • A. 5000
  • B. 5500
  • C. 6500
  • D. 7500
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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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本题考查基础应用题,用方程法解题。
    第二步,设该部门第一年每人得奖金为x元,根据“新招聘了3人,使原来的6人每人少分5000元”,可得:6x=(6+3)×(x-5000),解得x=15000。
    第三步,若第三年再招聘3人,即一共12人,是第一年人数的二倍,因此奖金变为第一年的一半,即少一半,为15000÷2=7500(元)。
    因此,选择D选项。

  • 考点

    数量关系 数学运算 基础应用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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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13河北省保定市唐县服务性岗位笔试真题第7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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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公司每年年底固定给每一部门一定额度的奖金,第一年某部门人数是6人,第二年新招聘了3人,使原来的6人每人少5000元,第三年部门又新招聘了3人,则原来的6人的奖金比第一年少了( )元。(假定期间无人辞职离开)
  • A. 5000
  • B. 5500
  • C. 6500
  • D. 7500
正确答案 D
  •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基础应用题,用方程法解题。
    第二步,设该部门第一年每人得奖金为x元,根据“新招聘了3人,使原来的6人每人少分5000元”,可得:6x=(6+3)×(x-5000),解得x=15000。
    第三步,若第三年再招聘3人,即一共12人,是第一年人数的二倍,因此奖金变为第一年的一半,即少一半,为15000÷2=7500(元)。
    因此,选择D选项。

  • 考点

    数量关系 数学运算 基础应用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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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13河北省保定市唐县服务性岗位笔试试题(考生回忆版)第7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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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小区居民因疫情被要求足不出户,故政府按户给居民发放食品,政府共调配蔬菜300份,主食210份以及副食品163份,每户居民的各类食品份数均为整数,发放之后剩下的蔬菜、主食以及副食品的份数之比是1∶3∶2,请问该小区共有多少被隔离在家要求足不出户的居民?
  • A. 9户
  • B. 12户
  • C. 23户
  • D. 7户
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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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本题考查基础应用题。
    第二步,选项为户数,设每户分得的物资总和为x,剩余物资比例为1∶2∶3,共6份,设剩余物资6y,物资总和为300+210+163=673,则有:户数×每户分得的物资+剩余=总和。代入A选项,得9x+6y=673,根据倍数特性可知9x、6y均为3的倍数,而673不是,所以不定方程无整数解,排除A选项;代入B选项,得12x+6y=673,根据倍数特性可知12x、6y均为3的倍数,而673不是,所以不定方程无整数解,排除B选项;代入C选项,23x+6y=673,,即x=29,y=1,逐个物资分配,蔬菜:,主食:,副食品:,剩余1+3+2=6份,满足题意,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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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关系 数学运算 基础应用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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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6日中国联通招聘考试(考生回忆版)第4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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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题

把一张顶角为36°的等腰三角形纸片剪两刀,分成3张小纸片,使每张小纸片都是等腰三角形,图1是其中的一种方法:

定义:如果两条线段将一个三角形分成3个等腰三角形,我们把这两条线段叫做这个三角形的三分线。

(主观题) 请你在图2中用两种不同的方法画出顶角为45°的等腰三角形的三线,并标注每个等腰三角形顶角的度数。(若两种方法的三角形成3对全等三角形,则视为同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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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图如下图1、图2所示:在图1中,∵即三个等腰三角形的顶角分别为;在图2中,
    ,即三个等腰三角形的顶角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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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专业基础知识 图形与几何 平面几何 基本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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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27日江苏省江阴市小学数学试题第1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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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如图3中,,请画出的三线,并求出三线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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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图3所示,就是所求的三分线。设,则此时,∵,∴,解得(负值舍去),∴,即三分线长分别是

  • 考点

    中小学专业基础知识 图形与几何 平面几何 基本图形 中小学专业基础知识 图形与几何 平面几何 图形的位置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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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27日江苏省江阴市小学数学试题第18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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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题) 请你在图2中用两种不同的方法画出顶角为45°的等腰三角形的三线,并标注每个等腰三角形顶角的度数。(若两种方法的三角形成3对全等三角形,则视为同一种)
  • 解析

    作图如下图1、图2所示:在图1中,∵即三个等腰三角形的顶角分别为;在图2中,
    ,即三个等腰三角形的顶角分别为:

  • 考点

    中小学专业基础知识 图形与几何 平面几何 基本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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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10日江苏省江阴市小学数学真题第1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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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题) 如图3中,,请画出的三线,并求出三线的长。
  • 解析

    如图3所示,就是所求的三分线。设,则此时,∵,∴,解得(负值舍去),∴,即三分线长分别是

  • 考点

    中小学专业基础知识 图形与几何 平面几何 图形的位置关系 中小学专业基础知识 图形与几何 平面几何 基本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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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10日江苏省江阴市小学数学真题第18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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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育有一子乙,一女丙。甲生前留下遗嘱。指明其死后其财产3万元归乙、2万元赠与侄子丁。甲死后,留有遗产9万元,同时负债5万元。乙丙丁依法各5万元,2万元和2万元。遗产割结束后。债权人索要欠款,但乙丙丁均不愿负担债务。下列债务担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乙偿还3万元,丁偿还2万元
  • B. 乙丙丁按实际分得遗产比例清偿
  • C. 丙偿还2万元,乙丁各偿还1.5万元
  • D. 乙丙丁分别偿还2.6万元、2万元和0.4万元
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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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题干中“甲生前留下遗嘱,指明其死后其财产3万元归乙、2万元赠与侄子丁”,乙是甲的儿子,3万元属于遗嘱继承;丁是甲的侄子,2万元属于遗赠。题干中“甲死后,留有遗产9万元”,去掉生前遗嘱部分的5万,还有4万元通过法定继承给了乙和丙,乙、丙各有2万元属于法定继承。可知,负债5万元首先应由法定继承人清偿,乙、丙各有2万元属于法定继承,首先用来清偿。还剩1万元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乙有3万元,丁有2万元,按照3:2清偿,乙应该清偿0.6万,丁应该清偿0.4万。最终,乙丙丁分部偿还2.6万元、2万元和0.4万元。
    因此,选择D选项。

  • 考点

    法律 民法 继承法

  • 来源

    2019年4月四川省直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试题(考生回忆版)第3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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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资料:某国有公司委派李某到该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担任高管。张某为该子公司财务主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李某的策划下,李某与张某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了该子公司的财物50万元,李某35万元,张某15万元,后来,李某在其配偶的规劝和陪同下,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1年前私自挪用公款五千元用于个人消费,1个月后将公款归还;还曾收受张某的财物共计3万元,帮助张某升任财务部主管,张某后来也对送李某财物之事供认不讳本案中,李某收受张某财物为其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 )。
  • A. 受贿罪
  • B. 贪污罪
  • C. 职务侵占罪
  • D. 挪用公款罪
正确答案 A
  •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A项正确,B、C、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李某收取张某的财产,并为其谋求利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故本题选A。

  • 考点

    法律部分 刑法 主要罪名,国家工作人员犯罪

  • 来源

    2019年甘肃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基学科(含行测)笔试真题卷(已修改)第53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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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资料:某国有公司委派李某到该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担任高管。张某为该子公司财务主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李某的策划下,李某与张某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了该子公司的财物50万元,李某35万元,张某15万元,后来,李某在其配偶的规劝和陪同下,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1年前私自挪用公款五千元用于个人消费,1个月后将公款归还;还曾收受张某的财物共计3万元,帮助张某升任财务部主管,张某后来也对送李某财物之事供认不。张某侵吞公司财产15万元的行为构成( )。
  • A. 职务侵占罪
  • B. 贪污罪
  • C. 挪用公款罪
  • D. 受贿罪
正确答案 B
  •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在本案中,李某起决定作用,因此以李某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处罚。张某构成贪污罪共犯。需要注意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可以和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的共犯。A项错误,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D项错误,该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故本题选B。

  • 考点

    法律部分 刑法 主要罪名,国家工作人员犯罪

  • 来源

    2019年甘肃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基学科(含行测)笔试真题卷(已修改)第5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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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资料:某国有公司委派李某到该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担任高管。张某为该子公司财务主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李某的策划下,李某与张某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了该子公司的财物50万元,李某35万元,张某15万元,后来,李某在其配偶的规劝和陪同下,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1年前私自挪用公款五千元用于个人消费,1个月后将公款归还;还曾收受张某的财物共计3万元,帮助张某升任财务部主管,张某后来也对送李某财物之事供认不讳。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公共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 )。
  • A.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 B. 占有、使用、收益权
  • C. 使用、收益、处分权
  • D. 占有、收益、处分权
正确答案 B
  •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B项正确,A、C、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该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是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两种犯罪。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是侵犯了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故本题选B。

  • 考点

    法律部分 刑法 主要罪名,国家工作人员犯罪

  • 来源

    2019年甘肃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基学科(含行测)笔试真题卷(已修改)第49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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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资料:(二)某国有公司委派李某到该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担任高管。张某为该子公司财务主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李某的策划下,李某与张某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了该子公司的财物50万元,李某35万元,张某15万元,后来,李某在其配偶的规劝和陪同下,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1年前私自挪用公款五千元用于个人消费,1个月后将公款归还;还曾收受张某的财物共计3万元,帮助张某升任财务部主管,张某后来也对送李某财物之事供认不讳。根据上述案例,回答49-53题:50.张某侵吞公司财产15万元的行为构成( )。
  • A. 职务侵占罪
  • B. 贪污罪
  • C. 挪用公款罪
  • D. 受贿罪
正确答案 B
  •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在本案中,李某起决定作用,因此以李某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处罚。张某构成贪污罪共犯。需要注意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可以和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的共犯。A项错误,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D项错误,该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故本题选B。

  • 考点

    法律部分 刑法 主要罪名,国家工作人员犯罪

  • 来源

    2019年甘肃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基学科(含行测)笔试试题卷(已修改)第5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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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资料:(二)某国有公司委派李某到该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担任高管。张某为该子公司财务主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李某的策划下,李某与张某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了该子公司的财物50万元,李某35万元,张某15万元,后来,李某在其配偶的规劝和陪同下,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1年前私自挪用公款五千元用于个人消费,1个月后将公款归还;还曾收受张某的财物共计3万元,帮助张某升任财务部主管,张某后来也对送李某财物之事供认不讳。根据上述案例,回答49-53题:52.本案中,李某私自挪用公款1个月后将公款归还的行为( )。
  • A. 构成职务侵占罪
  • B. 构成挪用公款罪
  • C. 构成贪污罪
  •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D
  •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D项正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李某私自挪用公款一个月后将公款归还的行为,由于其挪用公款的时间未超过三个月,因此不属于犯罪。A、B、C项错误。故本题选D。

  • 考点

    法律部分 刑法 主要罪名,国家工作人员犯罪

  • 来源

    2019年甘肃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基学科(含行测)笔试真题卷(已修改)第5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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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资料:(二)某国有公司委派李某到该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担任高管。张某为该子公司财务主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李某的策划下,李某与张某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了该子公司的财物50万元,李某35万元,张某15万元,后来,李某在其配偶的规劝和陪同下,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1年前私自挪用公款五千元用于个人消费,1个月后将公款归还;还曾收受张某的财物共计3万元,帮助张某升任财务部主管,张某后来也对送李某财物之事供认不讳。根据上述案例,回答49-53题:53.本案中,李某收受张某财物为其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 )。
  • A. 受贿罪
  • B. 贪污罪
  • C. 职务侵占罪
  • D. 挪用公款罪
正确答案 A
  •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A项正确,B、C、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李某收取张某的财产,并为其谋求利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故本题选A。

  • 考点

    法律部分 刑法 主要罪名,国家工作人员犯罪

  • 来源

    2019年甘肃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基学科(含行测)笔试试题卷(已修改)第53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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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资料:(二)某国有公司委派李某到该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担任高管。张某为该子公司财务主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李某的策划下,李某与张某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了该子公司的财物50万元,李某35万元,张某15万元,后来,李某在其配偶的规劝和陪同下,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1年前私自挪用公款五千元用于个人消费,1个月后将公款归还;还曾收受张某的财物共计3万元,帮助张某升任财务部主管,张某后来也对送李某财物之事供认不讳。根据上述案例,回答49-53题:49.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公共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 )。
  • A.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 B. 占有、使用、收益权
  • C. 使用、收益、处分权
  • D. 占有、收益、处分权
正确答案 B
  •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该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是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两种犯罪。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是侵犯了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A、C、D项错误。故本题选B。

  • 考点

    法律部分 刑法 主要罪名,国家工作人员犯罪

  • 来源

    2019年甘肃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基学科(含行测)笔试试题卷(已修改)第49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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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资料:(二)某国有公司委派李某到该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担任高管。张某为该子公司财务主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李某的策划下,李某与张某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了该子公司的财物50万元,李某35万元,张某15万元,后来,李某在其配偶的规劝和陪同下,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1年前私自挪用公款五千元用于个人消费,1个月后将公款归还;还曾收受张某的财物共计3万元,帮助张某升任财务部主管,张某后来也对送李某财物之事供认不讳。根据上述案例,回答49-53题:51.对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子公司财产的行为性质的界定,正确的是( )。
  • A. 不构成贪污罪,因为该子公司不是国有公司
  • B. 构成贪污罪,因为李某是受国有公司委托、派遣到子公司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 C. 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数额较大
  • D. 构成挪用公款罪,因为李某是国家工作人员
正确答案 B
  •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B项正确,A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在本案中,李某利用自己身份,贪污公共财产构成贪污罪。C项错误,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此处,李某视为国家工作人员。D项错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材料中不涉及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涉及进行营利活动,也不涉及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故本题选B。

  • 考点

    法律部分 刑法 主要罪名,国家工作人员犯罪

  • 来源

    2019年甘肃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基学科(含行测)笔试真题卷(已修改)第5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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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资料:(二)某国有公司委派李某到该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担任高管。张某为该子公司财务主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李某的策划下,李某与张某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了该子公司的财物50万元,李某35万元,张某15万元,后来,李某在其配偶的规劝和陪同下,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1年前私自挪用公款五千元用于个人消费,1个月后将公款归还;还曾收受张某的财物共计3万元,帮助张某升任财务部主管,张某后来也对送李某财物之事供认不讳。根据上述案例,回答49-53题:51.对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子公司财产的行为性质的界定,正确的是( )。
  • A. 不构成贪污罪,因为该子公司不是国有公司
  • B. 构成贪污罪,因为李某是受国有公司委托、派遣到子公司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 C. 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数额较大
  • D. 构成挪用公款罪,因为李某是国家工作人员
正确答案 B
  •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B项正确,A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在本案中,李某利用自己身份,贪污公共财产构成贪污罪。C项错误,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此处,李某视为国家工作人员。D项错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材料中不涉及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涉及进行营利活动,也不涉及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故本题选B。

  • 考点

    法律部分 刑法 主要罪名,国家工作人员犯罪

  • 来源

    2019年甘肃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基学科(含行测)笔试试题卷(已修改)第5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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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工程由甲、乙两家企业共同参与,甲企业的实际出资额是乙企业的3倍,乙企业投入的人力资源是甲企业的2倍。如将两家企业投入的人力资源按一定价格折算为出资额并依折算后的出资额配利润,则甲企业配的利润是乙企业的1.2倍。问如乙企业的出资额增加50%而其他条件不变,其的利润为甲企业的多少倍?
  • A. 0.90
  • B. 0.95
  • C. 1.00
  • D. 1.05
正确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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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基础应用题,用方程法解题。
    第二步,设乙实际出资为a、根据甲是乙的3倍,则甲实际出资为3a;设甲投入人力资源为b、根据乙是甲的2倍,则乙投入为2b,根据甲的利润是乙的1.2倍(即甲的总投入是乙的1.2倍)列方程:3a+b=1.2(a+2b),解得a=
    第三步,如乙的出资额增加50%为a×(1+50%)=1.5a,则乙的利润是甲的
    因此,选择B选项。

  • 考点

    数量关系 数学运算 基础应用题

  • 来源

    2020年0725四川公务员考试《行测》试题第5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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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资料:(二)某国有公司委派李某到该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担任高管。张某为该子公司财务主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李某的策划下,李某与张某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了该子公司的财物50万元,李某35万元,张某15万元,后来,李某在其配偶的规劝和陪同下,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1年前私自挪用公款五千元用于个人消费,1个月后将公款归还;还曾收受张某的财物共计3万元,帮助张某升任财务部主管,张某后来也对送李某财物之事供认不讳。根据上述案例,回答49-53题:52.本案中,李某私自挪用公款1个月后将公款归还的行为( )。
  • A. 构成职务侵占罪
  • B. 构成挪用公款罪
  • C. 构成贪污罪
  •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D
  •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D项正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李某私自挪用公款一个月后将公款归还的行为,由于其挪用公款的时间未超过三个月,因此不属于犯罪。A、B、C项错误。故本题选D。

  • 考点

    法律部分 刑法 主要罪名,国家工作人员犯罪

  • 来源

    2019年甘肃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基学科(含行测)笔试试题卷(已修改)第5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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