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帮助中心 咨询电话 400-8989-766

欢迎登录华图在线

账号密码登录将于2023年10月1日0点关闭,
关闭后将统一使用手机号+验证码的形式登录。
请尽快确保手机号可用于接收验证码
立即注册

欢迎登录华图在线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资料 > 时政热点 > 2015年时政热点:权威解读“民告官”新案件如何细化操作

2015年时政热点:权威解读“民告官”新案件如何细化操作

2015-05-26 14:10  |  半月谈  |  责编:钟鸿松 点击收藏

  记者:如何理解可以请求一并审理审查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这是否意味着对于“红头文件”现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了?

  李广宇:这里所说的规范性文件就是俗称的“红头文件”,由于“红头文件”数量大,而且针对不特定的公众可以反复适用,所以往往涉及面广,效力持久。一旦违法,它所带来的损害和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实践当中,老百姓对一些机关制定的“红头文件”多有诟病。这次立法机关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顺应了社会各界的呼声,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请求审查。

  但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也要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解读。首先,这不代表就可以对抽象行政行为一律直接提起诉讼。但是针对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起诉时,可以请求一并审查这个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其次,可以请求一并审查的规范性文件限于规章以下,不包括规章,因为规章以及规章以上的行政法规都是受立法法调整的,属于广义概念的法律。

  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解释》的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首先要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如果经过审查认为它不合法,就不把它作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新制度更进一步规定,法院可以在判决书当中阐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也就是直接认定它合法还是不合法,同时又往前走了一步,即还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且还可以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可以建议制定机关对认定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修改、废止等处理。

  华图网校带你每天看时政,轻松阅读三分钟,期待您的关注(v.huatu.com),预祝您成“公”。
 
 

添加您的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免费领取专属学习礼包

2015年时政热点:权威解读“民告官”新案件如何细化操作

领取资料 咨询优惠

  123  共3页

咨询优惠

添加您的

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领专属好礼
常见问题

有协议班吗?

一课时多长时间?

手机可以观看吗?

课程可以反复学习吗?

可以下载吗?

课程包含图书吗?

错过直播有回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