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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季度重庆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招聘简章
2012-05-14 13:54  华图网校 点击: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以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实际操作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上述4项成绩相同,则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涪陵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涪陵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

  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其缺额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政审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涪陵区人力社保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722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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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涪陵区2012年二季度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涪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考试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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