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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季度重庆梁平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2-05-14 14:00  华图网校 点击: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事业单位用人进人行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梁平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7名。其中,考试招聘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6人、工勤人员3名,考核招聘5工作人员人。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附表。

  考核招聘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应聘者不参加县人力社保局组织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的,应具有“985”、“211”高校一本毕业资格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直接到招聘地点参加相关考核和面试。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六)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7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选派到梁平服务的,尚未考察考核转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招聘为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按各报名职位竞争,分别聘用。

  参加公开考试聘用的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7日—2012年5月24日

  报名地点:重庆市梁平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梁山街道暗桥街50号),联系电话(023)53224011。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标准证件彩色照片2张(另附电子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者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相关证件和材料。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梁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00元/科。

  (2)开考比例1:2。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指标。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2年5月31日—6月1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参加考核聘用的报考人员不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于6月14日—15日,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县人社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2、参加考核聘用的面试,由县纪委(监察局)、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另行组织。

  (四)参加考核聘用的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2年5月21日  地点:重庆大学B区803室、804室。

  2、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自荐书1份(含高校就业推荐书和在校学习学科成绩证明书)。

  (3)1寸近期免冠标准证件彩色照片2张。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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