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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阳县二季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05-14 15:22  重庆人力资源保障网 点击: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报考教育系统、乡镇卫生院、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所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学科(专业)类别公布具体岗位后,按所报考岗位和学科(专业)类别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确定具体招聘单位,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选择单位时若遇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分别以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选岗顺序)。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文件精神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照报考岗位条件应在201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否则不予以聘用。报考教育系统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中心非师范类考生,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以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2: 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3:第二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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