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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上半年荣昌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2012-06-13 17:11  重庆人力资源保障网 点击:

  重庆市荣昌县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为加快全面小康的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16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荣昌县201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2.以下人员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在本市服务期间未解除协议的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其中"3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6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的;

  4.符合岗位考核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报考人员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须服务2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2年6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荣昌县昌州街道昌州中段75号4-6),咨询电话:023-46773431.

  3.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院签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其他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名者须提供学院签章的学籍证明,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附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荣昌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确定为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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