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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2-03-31 11:34  华图网校 点击: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部署,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本次计划选聘14名高校毕业生到无锡市所辖区村(社区)任职。现就此次选聘制定如下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报名选聘;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或社区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学习态度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五)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选聘对象要求为无锡市(含江阴、宜兴)生源的应届毕业生;

  2、“985工程”高校毕业生不限生源地;

  (六)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经组织推荐的,也可报名。

  二、选聘岗位

  (一)选聘岗位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二)选聘数量

  惠山区:8名(限男性);

  北塘区:6名(限男性)。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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