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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201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2-04-02 11:07  江苏人事考试网 点击: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2年5月2日-5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五、笔试

  2012年5月6日上午9:00-11:30,通过资格初审的高校毕业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

  六、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察

  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等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选。2012年5月下旬组织面试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得分;通过分析全体考生的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最低分数线。根据选聘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2012年5月下旬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红色盐阜网”(http://www.hsyf.gov.cn)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公示情况,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市、区)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已与其他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考察的人员中择优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八、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盐城市选聘办政策咨询电话:0515-88191829、88198705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特设监督举报电话:盐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5-12380)。

  盐城市到村任职大学生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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