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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铜仁市江口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公告

2013-04-12 13:04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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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从2013年4月15日起至17日止,上午8:30分至下午6:00

  报名地点:江口县公安局政工科(公安局办公大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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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管理,切实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幸福美好新江口”,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20名,现予公告。

  一、招聘人员管理属性

  本次招聘文职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工作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职数

  公安文职人员20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江口县户籍(2013年3月31日之前在江落户),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高男不低于1.60米、女不低于1.53米,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性别要求:男性16名,女性4名(“110”接警员);

  6、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处理不满1年的人员;

  4.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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