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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铜仁市江口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公告

2013-04-12 13:04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政审。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直系血亲、姻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按成绩总分依次递补。

  (六)拟定招聘人选

  政审合格,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合格人员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无异议,文职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岗位,与江口县公安局签订招聘合同,凡不服从统一安排,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上岗培训

  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上岗基本素质能力培训。

  六、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待遇11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文职人员月工资待遇1600元(含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该“四金”由公安局财务统一按月从每个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中扣除,统一缴纳。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二)由县公安局统一配发协勤制服。

  (三)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的,由江口县公安局予以解聘。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纪律和制度。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6-6628169(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856-6628152(县公安局纪委)

  八、招聘领导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况对相关时间进行调整,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江口县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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