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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潍坊市直机关(单位)遴选工作人员68人公告(3)

2016-09-18 13:53  |  潍坊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原则上按照比遴选职位多1人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除外)。考察对象确定后,由遴选机关(单位)全面负责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同一职位人选由同一考察组进行 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通过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认真核实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以及有 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要征求纪检(监察)、检察、计生等部门意见。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由遴选机关直接取消其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 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遴选资格的,要向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委组 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从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用人单位党组(党委)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坚持标准条件,认真综合分析,集体确定初步录(聘)用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在原工作单位和市直遴选部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因存在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

  1.《2016年潍坊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2.《潍坊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潍坊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用人单位填写)

  4.《报考诚信承诺书》

  5.《证明材料说明》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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