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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政策问答(3)

2016-11-09 09:59  |  上海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关于定向职位的报考

  1、问:这次公务员考试中哪些职位是属于定向报考的职位?

  答:这次定向报考的职位包括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公安系统特警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

  2、关于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定向报考。

  问: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如何选择考试科目?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能否报考其他B类政法职位?

  答: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专业考试科目限选B类、政法。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实行定向报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因此,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不能报考其他B类政法职位。

  3、关于优秀村(居)干部等服务基层人员定向招考。

  (1)问: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对象是什么?

  答:①全市范围内,任职3年以上的在岗在职的优秀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②服务期满、考核通过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2)问: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如何报考?

  答: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公务员的,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党委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3)问: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专业科目考试为《农村建设管理》,优秀居委会干部选择综合管理类,仅测试公共科目。

  4、关于上海市公安系统特警(防暴突击队员)职位定向报考。

  (1)问:报考上海市公安系统特警(防暴突击队员)职位的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哪些?

  答:①退役运动员、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须获得全运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或获运动健将称号)、或获全国青锦赛、城运会个人前六名、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三名,从事武术、散打、拳击、跆拳道、自由搏击、摔跤、柔道、射击、水上等竞技体育项目的优先;

  ②复员士官或退役士兵,须在战区陆军特战部队,集团军直属侦察连,空军空降部队、海军陆战队特战(侦察)分队,武警部队总队级所属特战(反恐)分队,武警上海市消防总队特勤支队从事实战,并持有部队团级以上机关政治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问:上海市公安特警(防暴突击队员)职位报名何时进行?怎样报考?

  答:①采取现场审核和网上报名、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审核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现场审核地点为上海市哈密路1330号。现场审核合格,方可参加上海市公务员网上报名和付费。

  ②报考者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以及相关比赛成绩、获奖证书、部队相关证明等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时,要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公安特警考试报名信息表》。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④现场审核时须当场进行基础体能测试,测试合格的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测试项目为男子1500米跑,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为男子6分钟,女子3分46秒。请自备所需运动服装。

  ⑤报考特警(防暴突击队员)职位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3)问:上海市公安特警(防暴突击队员)职位招考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考试科目为《政法》,专业技能测试结合面试一并进行。

  (4)问:上海市公安特警(防暴突击队员)职位专业技能测试的项目及标准是什么?

  答: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同时进行,具体项目详见面试通知。

  5、关于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定向报考。

  (1)问:哪些人可以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

  答:持有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截至2016年11月9日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截至2016年11月9日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的人员,比照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身体条件要求执行。

  (2)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怎样报考?

  答: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报考均严格按照公务员报考程序,根据定向招录的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无需笔试缴费),方可参加特殊职位的定向招考。

  报考残疾人定向招录职位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和残疾人事业单位专项职位。

  (3)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招考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仅安排公共科目考试,不设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笔试后如何确定面试人选?

  答:根据残疾人专项招录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再进行调剂。

  (5)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招考的面试如何实施?

  答: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需求,采用适合残疾人的方式自主进行岗位测试。

  (6)问: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在身体条件上有什么要求?

  答:具体请浏览残疾人专项招录报名系统中的《关于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报考身体条件的说明》。

  (7)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如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答: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6、问:报考定向职位的考生能否报考其他职位?

  答: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考生,除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均不可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在报考定向职位的同时,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A类职位并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并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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