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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169名)(3)

2017-02-20 11:19  |  重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在我县至少服务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到县外其他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与我县事业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按每年8000元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补偿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彭水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彭水自治县2017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shiyebian.net/xinxi/188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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