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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招聘教师160名公告(2)

2017-06-13 14:03  |  新宁县人社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同一招聘职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如有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开始3个工作日前书面放弃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同一职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面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各职位的具体试教内容见面试通知单。试教备课时量40分钟,试教时量12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合成总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比例,在参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职数。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须递交无违法犯罪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以便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复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村小教师9年,其他岗位教师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招聘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4.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22950(县教科局)

  0739-4836089(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

  2、考务咨询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22950(县教科局)

  附表:新宁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和岗位要求一览表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教育科技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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