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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招聘新教师120名公告(2)

2018-06-21 15:13  |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海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hz01~hz11岗位笔试内容由教育公共知识(占20%)和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占80%)组成;hz12~hz14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本岗位相应的学科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连云港市新浦中学行健楼二楼西侧学生活动中心(海州区陇中路1号)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海州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形式及内容

  (1)hz01~hz11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100%,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2)hz12~hz14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技能测试主要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定。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海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州区教育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海州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依次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详见《分配表》(附件2)。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经区人社、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时,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2018届毕业生提供)、学位证书(2018届研究生提供)的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海州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海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212393。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所有附件

  海州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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