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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选5人公告

2018-06-26 09:57  |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赣州市编办同意,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公开考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考选职位、对象及条件

  (一)考选职位:科员5名。

  1.机关公务员: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2名;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科员1名,赣州市劳动监察局科员2名。

  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位的,录用后只保留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二)考选对象:

  1.赣州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赣州市范围内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

  (三)考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公务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5月31日);

  3.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所列专业目录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考选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具体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考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组织人事关系在赣州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赣州市乡镇机关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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