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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原阳县招聘中小学教师146名公告(2)

2018-07-10 14:23  |  原阳县政府网站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4、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内容:测试应试者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和材料作文。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对口的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我县公开招聘教师,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同一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笔试成绩计算。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县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报名时现场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8年 8月 2日至8月3日于原报名地点。

  笔试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5、面试

  按照各拟招聘岗位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不得进入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在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对于无户籍要求的招聘岗位按比例进行递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有户籍要求的偏远农村招聘岗位,形成差额即可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若出现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参加笔试的该岗位的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有户籍要求的同学段同学科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最低分以上,方能参加面试,低于此成绩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没有人进入面试的该招聘岗位取消。调整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将通过原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站发布公告。

  特殊情况由招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面试时如有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使用真实姓名,并实行隔离。

  面试内容:主要是分学科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备课(备考室有规定教材),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6、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拟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确定,未能确定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争取或调剂名额予以确定。

  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费体检)。体检未到或不合格者,按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考察: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资格条件等。考察工作由教体局统一部署,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8、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发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聘用。

  9、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

  (2)被聘用对象确定后,由县人社局、教体局根据报考岗位统一聘用。被聘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3)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学历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县教体局予以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5)依据原人[2007]18号文规定,新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原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四、有关要求

  1、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规范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实行阳光操作,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邀请纪检委、监察委全程参与,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3、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失职行为的,予以追究。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查处。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招考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原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586696

  原阳县教育体育局:7281370

  监督电话:

  原阳县监察委:7586755

  附件:

  1.原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2018年原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原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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