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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教育系统招聘104名教师公告

2018-07-10 15:31  |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教育系统招聘104名教师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至7月20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我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04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乐于奉献,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学历、资质、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

  5.自愿在聘用学校(幼儿园)服务五年以上。

  6.具备报考岗位的其他要求。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和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各环节招聘信息请关注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株洲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取得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应聘者应确保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株洲县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内容:A类岗位考对应专业试卷,B类岗位考人文科学常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县教育局统一制发准考证,报考人员于笔试当天凭有效身份证到考点的考室领取(由监考人员发放),未带身份证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考。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18年8月9日

  笔试和面试地点:株洲县职业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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