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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城学校选调教师190名公告(2)

2018-08-15 15:25  |  隆回县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五)其它说明

  1.本公告在编在岗年限、年龄、任教经历、服务期限等均计算到2018年8月31日止。

  2.本公告中“以上、以前”均含本级、本数,“以下、以后”均不含本级、本数。

  四、考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8月17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隆回县桃洪镇东方红小学。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必须持相关有效证件现场报名,概不受理他人代报或电话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由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报考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教研员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相片3张。

  (2)下载填写《隆回县2018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表六)。本县教师报考的,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审查报名条件,经分管人事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在编在岗年限由县教育局档案室查档确认。县外教师报考的,需原单位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具同意报考证明。

  (3)交纳考试费100元。

  (4)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县城学校选调考试;是本县教师的,本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考试

  1. A、B、C类计划只进行笔试。

  2.D类计划岗位中,如报考人数在10人以上,则先笔试后面试,根据招聘具体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个名次有并列成绩,则一并进入面试;如报考人数在10人以下,则只进行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比例,则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否则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3.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时量为120分钟。A类计划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B、C类计划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理论、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40分,语文、数学各30分。

  (2)面试:面试方式为上微课,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分值为100分。上课内容及教材由评委确定;其中,一中体育科目面试内容为足球方向。

  4.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A、B类计划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为综合成绩。报考A类计划的人员在我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我县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服务期视为在编在岗)三年以上,或报考B类计划的人员在我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加0.1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最高不超过3分;县外教师报考的在编在岗年限不予加分。

  C类计划笔试成绩、D类计划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D类计划中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对象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程序分阶段在隆回政府网、隆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6.笔试时间:2018年8月21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8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领取地点:县教育局档案室。

  7.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1.A类计划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依次选择具体学校岗位。

  2.B类计划中,从2018年上学期在初中任教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人为拟选调人员,从2018年上学期任教小学课程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7人为拟选调人员,再由上述10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学校。

  3.C类计划中,从2018年上学期在初中任教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人为拟选调人员,从2018年上学期任教小学课程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2人为拟选调人员,再由上述15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学校。

  4.D类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

  5.A、B类计划中,综合成绩相同时,加分高的优先;综合成绩和加分均相同时,所任教学校距隆回县城(县人民政府)远的优先。

  6.C、D类计划中,综合成绩相同时,在我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年限长的优先;综合成绩和在我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年限均相同时,所任教学校距隆回县城(县人民政府)远的优先。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编办、县教育局参与。全面了解拟选调人员在编在岗、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

  七、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2017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先在原单位办理好转正定级手续,2015年招聘到我县的特岗教师先在原单位办理好转正入编手续,再在新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2.A、B类计划中,现在原桃洪镇辖区内公办学校工作的教师,选调去其他学校后所缺岗位,从报考其所调入岗位的原桃洪镇辖区以外学校教师中依次替补;现在城区公办学校工作的教师,选调去C类计划学校后所缺岗位,从报考其所调入岗位的教师中依次替补;隆回六中教师选调后所缺岗位,由县教育局根据具体情况在全县教师中择优调配补充。

  3.本次选调异动的学校管理人员(含县教育局党委同意的县城学校交流人员)聘用到新单位后,原所任学校管理职务自然免除,按普通教师调入新单位。

  4.教师聘用后按新学校空缺岗位重新设置岗位,重新确定岗位级别,异动新的岗位工资。

  八、监督

  为确保选调工作客观公正,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8156260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 0739-8232677

  九、本公告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附件:1-3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隆 回 县 教 育 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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