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赣州市会昌县面向县外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人员公告(10人)(2)

2018赣州市会昌县面向县外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人员公告(10人)(2)

2018-12-18 09:55  |  会昌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会昌县行政中心817室(纪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797-5622948、13879776670)。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1寸照片3张,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考选条件者,取消考选资格。

  (三)选调方式

  实地调研。实地调研由县纪委牵头,抽调县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研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实地调研成绩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实地调研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入闱考察对象名单。

  (四)考察、政审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入闱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考察后,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体检

  拟选调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会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八)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出现影响录用情况的,由用人单位形成意见提交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原为科级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

  四、组织领导

  成立会昌县向县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分管领导,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调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纪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会昌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会昌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派

  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7日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