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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招聘中学教师450名公告

2019-01-14 09:48  |  滨海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在2019年2月25日至26日到滨海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材料(材料中须注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和本人身份证号码)。

  3.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和委托书。

  4.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9年3月2日,面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采用上微型课方式(报考音乐专业教师者加试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总分,按照各职位依据报名情况所核定的实际招聘计划,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笔试成绩又相同,再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

  (六)选岗签约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组织所有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所报考的岗位类别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办理签约手续,由滨海县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签约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选岗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八)聘用

  所有签约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寄送到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滨海县中市北路199号,邮编:224500)。2019年8月5日至10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入编的人员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办理好辞职(辞聘)和档案关系接转等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学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符合滨海县事业单位引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须服从区域内学段间统一调配。

  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出滨海县教育系统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招聘工作监督

  滨海县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五、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为: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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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滨海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

  附件2.滨海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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