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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淮安苏淮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7名公告

2019-01-21 09:53  |  未知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19年1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苏淮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yhxclcyy.huaian.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若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苏淮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2、校医岗位: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五)技能加试

  1、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凡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技能加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体育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加试成绩×30%;其他教师及校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在苏淮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yhxclcyy.huaian.gov.cn)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②待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及技能加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苏淮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同岗同酬原则参照本校在编教师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见习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七、信息公开与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829098

  中学岗位:13813326320(韩老师)

  小学岗位:18360776698(杨老师)

  监督电话:0517-83829096(园区监察室)

  八、本公告由苏淮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3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

  苏淮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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