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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长沙师范大学招聘专任教师201名公告(2)

2019-01-24 11:53  |  湖南师范大学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如实填报并上传《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同时将《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材料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寄(送)所应聘学院党委办公室。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1)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方式

  采取“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考核”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两项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学术成果(两件代表作)进行评议,或对考核对象专业技术技能进行测试。

  (2)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等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

  (3)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结果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同时根据其科研成果,学校为新聘用的博士提供人才引进待遇,标准面议。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学校监察处)

  附件: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师范大学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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