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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招聘4人

2019-01-25 14:25  |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招聘4人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6日至2月24日(不少于5天),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办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弥补工作人员不足,确保工作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17公里处,是一个全额拨款的农业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风险评估技术研究,促进农业科技发展,保障农产品安全,环境科学、农药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及生物技术研究,产品质量监督、委托、评价或仲裁,科研分析测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相关标准的制修订等工作,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4个,共招聘4人,均为事业编制。

  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熟悉农业科研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博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以后生人),硕士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以后生人)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以后生人);

  4、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进津条件,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核准备案的招聘方案,于2019年1月25日至2月15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http://www.taas.ac.cn)网站上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6日至2月24日(不少于5天)。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tjnkyzzrsc@126.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学历学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名称及方向”。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阶段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

  3、联系人:冯友仁 联系电话:022-23678655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报名结束之日起10天内,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或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核。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考核与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及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确认,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中所涉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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