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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招聘4人

2019-01-25 14:25  |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六、考试及考核

  招聘岗位中,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采取考核的招聘方式;学位要求为硕士、硕士及以上、学士和学士及以上的岗位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的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试卷命题、及阅卷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2、笔试内容:报考从事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财会类);其余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试+写作)。

  3、考试时间、地点:2019年3月19日起,考生自行登录天津市农业科学院(http://www.taas.ac.cn)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并进行彩色打印。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http://www.taas.ac.cn)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二)考核或面试

  1、考核或面试人数:招聘岗位进入考核或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考核或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考核或面试方式及内容:

  (1)应聘管理岗及从事财务工作岗位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考生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

  (2)其余应聘专业性较强技术岗位的人员,采取答辩面谈形式,应聘人员采用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面试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学术报告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自述,自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核或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问答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考核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或面试相关事项:

  参加考核或面试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超过规定入场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考核或面试小组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进行打分,考核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结构化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答辩式考核或面试成绩计分方法:考核或面试成绩由考核或面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每项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将保留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为考核或面试得分。考核或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http://www.taas.ac.cn)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报院党委,经院党委研究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http://www.taas.ac.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院人事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院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办理人事行政关系转移及入职报到手续,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795027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678675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录用与待遇

  1、应届毕业生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者,不予录用。

  2、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

  (二)纪律与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院纪委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

  附件1.质标所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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