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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20名公告

2019-04-10 17:18  |  安徽人事考试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为准。

  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半天。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5月16日至18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宿州市。

  6月17日16: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6月24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3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上述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加分政策用于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上述人员于2019年5月15日08:30-12:00,携带相关证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219室,联系电话:0557-3027046)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其中,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岗位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考官全部外聘。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将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宿州市委组织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27046(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0557-3023453(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0811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9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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