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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株洲炎陵县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62人)

2019-04-19 09:46  |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上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政策法规、写作等。

  (3)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告;

  (2)资格复核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时量为12分钟,备课时长为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教学的综合素质。

  (3)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告。

  5、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确定入围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1、体检:对入围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除须当场复查项目外,可在接到通知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地点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指定医院进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2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炎陵县教育局:0731-22036202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0016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

  炎陵县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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