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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德州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20人)

2019-04-22 16:15  |  齐河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019年德州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20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师队伍发展活力,满足教育教学的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德人社〔2014〕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编制和招考计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并报市核准备案,2019年齐河县公开招聘12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为师范专业专科。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5日以后出生)。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聘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八)针对乡镇(街道)教师高素质人才缺乏且难引进,引进且难留住的问题,鼓励乡镇(街道)原籍人才在本地就业,鼓励齐河籍在外工作的优秀教师及优秀毕业生回齐任教,充实乡镇(街道)教师队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考生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 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5日 11:00——5月9日16:00

  报考人员须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 http://www.qihe.gov.cn/)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2019年5月5日11:00—5月9日16: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2019年5月5日11:00—5月10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登陆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2019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陆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2019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到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齐河县齐鲁大街45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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