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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工作人员公告(16人)

2019-04-25 09:32  |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保证新增人员基本素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拟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院组织人事部(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职位详见《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道德品行、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上表现良好。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的。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9年5月16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铜仁网、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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