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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桐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46人)

2019-04-28 10:59  |  桐庐人才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考生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桐庐县教育局会议室(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号县府综合楼一楼)进行现场确认。报考紧缺教育、小学体育、幼儿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教师岗位采用技能测试形式进行先行考核,不另行组织面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不合格者不具备笔试资格。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于5月10日前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

  3.公布开考计划

  时间:2019年5月15日前

  对现场确认(紧缺教育、小学体育、幼儿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教师等岗位还须通过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人社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对已现场确认并通过报名或者通过技能测试但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开考计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

  4.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5月22日上午9点—2019年5月26日上午11点

  链接:http://h5ip.cn/zpzkz19

  通过现场确认(部分岗位还须通过技能测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点击上述链接,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点击查询结果后,打印或下载打印对应准考证。

  5.笔试

  时间:2019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于5月22日前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

  6.面试:未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将根据岗位要求采取上课、试讲、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等不同形式进行面试,已进行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不再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3名至7名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2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8名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5比例确定。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具有体检和考察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面试前2天,如有考生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作递补。

  7.综合成绩:紧缺教育、小学体育、幼儿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教师岗位按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幼儿教师(不含幼儿体育)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紧缺教育、小学体育、幼儿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幼儿教师(不含幼儿体育)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其它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8.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地点、时间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进程决定并通知。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技能测试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

  9.考察:根据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在技能测试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10.公示: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或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和桐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作递补。

  11.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2.选岗:聘用人员进行“现场选岗”,即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选择学校岗位,并现场签名确认。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其职位不再递补。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选岗后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三、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4.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5.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535097/index.html)“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和桐庐人才网(www.tlrc.com.cn)公布为准。

  6.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4218511、0571-64218512

       附件:1.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教育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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