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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53人)

2019-04-29 16:53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辅导员岗位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师范大学网站(www.sdnu.edu.cn)辅导员岗位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网络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报名系统,查询报名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请到山东师范大学进行现场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时间、地点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进行现场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3)其他岗位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学院、部门提出应聘申请并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拨打岗位咨询电话查询报名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请到山东师范大学进行现场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时间、地点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进行现场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审核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个人简历、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山东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稿须同时发至学校邮箱和应聘岗位邮箱,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山东师范大学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及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辅导员及其他岗位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笔试总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一)来校博士符合我校相关条件,年薪10万元以上,住房补贴最高享受50万元,特别优秀的可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学校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山东师范大学附属高中、初中、小学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

  (三)学校在岗位聘任、访学进修、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面努力搭建人才成长平台。

  相关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学校邮箱:shanshizhaopin@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山东师范大学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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