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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教师公告

2019-05-05 15:04  |  杭州市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现将余杭区教育局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共100人,职高1人,初中5人,小学39人,幼儿园55人(含定向培养幼儿园教师15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二、招聘条件

  1.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户籍条件: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户籍或生源毕业生;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者和报考特殊教育岗位者放宽至浙江省户籍。

  5.学历要求:①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者须拥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余杭区内公办中小学校有两年及以上教师相关工作经历者,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②报考学前教育岗位者须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学前教育(面向2018、2019届毕业生)岗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2019届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面向社会)岗位的须在余杭区内公民办幼儿园有两年及以上教师相关工作经历。③报考特殊教育岗位者须拥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④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①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②2019届“双一流”高校和全国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根据所学的专业报考对应的岗位,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7.已经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紧缺岗位说明: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曾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或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报考径山镇、鸬鸟镇、百丈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的无需参加笔试,直接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余杭区教育局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5月8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17:00。

  方式: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网址:http://jszk.hzyhjy.cn/jszk/),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

  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工作经历须与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时间相一致;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2019年5月13日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2.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岗位调整、现场补报名)。2019年5月14日- 5月16日(上午8 :30-11:30,下午13:00-16:30)在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余杭区南苑街道平吴街2号)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情况。现场可进行岗位调整及补报名。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考生须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考生如须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已就业者提供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表见附件3);

  (8)其他相关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样表见附件4);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考生还需提供师范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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