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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事业单位人员教师招聘公告(88人)

2019-05-07 09:45  |   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一)晴隆县第六中学初中教师40名。

  (二)晴隆县第四幼儿园幼儿教师36名。

  (三)晴隆县沙子镇第三幼儿园幼儿教师12名。

  (四)晴隆县沙子镇卫生院医护人员18名。

  具体详见《2019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初中教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2.幼儿教师: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卫生院医护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护理、助产、护理学专业须具有护士资格证)。

  上述报名人员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止2019年4月3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三)截止2019年4月30日晴隆县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近三年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委培生、订单生。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八)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九)近5年来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十)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二)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凡报考两个职位以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并在笔试前进行公示。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5月16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费:100元/人。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

  (3)职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鉴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6月中旬左右结束,对近两年内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2019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人员不需要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近五年内二级乙等及以上),同时需出具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已完成教师资格报名及申报材料审核的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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