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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盐城响水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46人)

2019-05-14 15:42  |  响水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现场进行确认。

  1.确认时间:2019年5月21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不接受现场确认)。

  2.确认地点:(1)响水县教育局七楼人事科(响水县城灌江路171 号),联系电话:0515-86781028、86781038;(2)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朱老师,电话:15161939632。

  填写《响水县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 张,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认定机构或高校出具的证明,写清楚学段、学科、身份证号码及“2019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等。

  ③学历证书(2019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 份。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100元/人,于现场确认时缴纳。

  3.资格审核。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城区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镇区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 年5 月24 日下午凭身份证、缴费凭证到响水县教育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时间:2019年5月25 日(上午9:00—10:40),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响水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响水教育网公布。面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类别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须在2019年5月26日下午,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响水教育局七楼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4.面试。面试采用微型课、专业技能展示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准备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微型课8分钟,专业技能展示及答辩7 分钟)。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县人社局、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响水教育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考生在相应城区组、镇区A组和镇区B组职位内选岗确定具体岗位(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1.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2.拟聘新教师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县教育局档案室,8月5日—10日向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5 年(包括试用期),新聘用教师实行1年试用期(其中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服务期未满5 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聚力创新推进创新型县份建设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研究生、“985、211”高校本科生给予每月每人1000元生活补助,补贴期限5年。

  九、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68878011。

  十、招聘工作咨询

  响水县招聘教师相关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为:县人社局事管科:0515-86878566;

  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6781028、86781038。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响水县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响水县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表3.响水县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响 水 县 教 育 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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