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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江山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31人)

2019-05-16 10:39  |  江山市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3〕42号)、《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及《关于下达市教育局2019年度用编计划的通知》(江编办抄〔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幼儿园教师31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江山市常住户口(以2019年5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出具师范生证明),可放宽至衢州市户籍或衢州市生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具体条件:取得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8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普通话等级要求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9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江山市礼贤路304号)

3.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参加现场报名,须如实填写《江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打印)。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见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4.资格审查: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现场以支付宝交纳考试费15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可免交笔试费用),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应聘者不予退还笔试费用。

本次招聘按1:2比例开考,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2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或核消。

(二)考试

1.笔试

经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范围包括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卫生学、各学科教学教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学案例及常识等综合基础知识,着重考查综合分析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得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形式为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3.技能测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参加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情景故事、舞蹈、绘画写字四项,总分为100分,每个项目分值为25分。舞蹈曲目自定,自弹自唱、情景故事、绘画写字现场出题,技能测试涉及的道具、工具等自备,绘画写字测试时间根据难度由评委决定,其它各项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面试、技能测试分别分组进行,考生面试、技能测试的最后成绩=考生面试、技能测试现场得分×修正系数,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修正后的成绩作为面试、技能测试的最终成绩。“修正系数”的计算公式为:参加面试、技能测试全部考生的平均分/本试场考生面试、技能测试的平均分,计算修正系数时,相应的平均分和系数,均以四舍五入法保留6位小数。

(三)成绩计算及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30%+试讲得分×30%+技能测试得分×40%,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计划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相同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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