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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公告(12人)

2019-05-17 10:26  |  社会事业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南京江北新区是第十三个国家级新区。根据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所属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高层次骨干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www.njedu.gov.cn)、南京江北新区官网(http://njna.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南京江北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职称,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或相当层次的骨干教师。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5日16: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282436008@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及应聘学校和学科。

  3.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2019年南京江北新区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或设区市相当层次骨干教师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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