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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统招聘书记员公告(200人)

2019-05-20 10:47  |  湘西法院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统招聘书记员200人,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笔试地点在吉首。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统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0名,其中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40名;吉首市人民法院12名;泸溪县人民法院18名;凤凰县人民法院16名;花垣县人民法院22名;保靖县人民法院20名;古丈县人民法院16名;永顺县人民法院27名;龙山县人民法院29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2019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时已与所报考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并在所报考法院工作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聘用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考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分别到拟报考法院政治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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