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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揭阳普宁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55人)

2019-06-04 21:10  |  广东省普宁市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普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普宁市教育局将组织普宁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普宁市第二中学等11所学校共5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211”工程高等院校2019年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其中:普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对象放宽至国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美术教师放宽至国家“211”工程高等院校已授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全日制统招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以研究生学历及专业报考的,其本科学历及专业必须属师范类。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1984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原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的。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9年6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现场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三)咨询电话:0663-2244850。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方式。

  1.网上预报名:报考人员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上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认真填写后电子邮件发送至:普宁市教育局人事股邮箱rsg2244850@163.com。

  2.现场报名确认:经网上预报名或未经网上预报名的报考者都必须按报名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确认,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应届毕业生的持学生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院校出具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书面证明;属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院校出具属师范类毕业生的书面证明并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等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2019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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