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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招聘教师公告(110人)

2019-06-06 16:25  |  周口人事考试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加强中心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 55号)、《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周人[2008] 11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格程序,公开为中心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为全面推进川汇区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岗位学科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教师110名。具体岗位、学科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5、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持有就业报到证;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以及其他要求。

  四、报名条件

  (一)初中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

  (3)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小学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

  (3)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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