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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郴州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368人)

2019-06-06 15:55  |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郴州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68人,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8:30至6月15日18:00,笔试日期和地点:拟定于2019年7月7日。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书记员工作应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经研究,郴州市法院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配的招聘计划,本次全市法院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68人,其中: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64名;北湖区人民法院招聘50名;苏仙区人民法院招聘33名;资兴市人民法院招聘24名;桂阳县人民法院招聘42名;永兴县人民法院招聘37名;宜章县人民法院招聘21名;嘉禾县人民法院招聘19名;临武县人民法院招聘25名;汝城县人民法院招聘25名;桂东县人民法院招聘7名;安仁县人民法院招聘2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2019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期间出生); 在本次招聘之前原已与所报考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考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8:30至6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报考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报考法院,且报名结束后不允许更改。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4日8:30至7月6日18:00自行到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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