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集中选调公务员(70名)公告

2019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集中选调公务员(70名)公告

2019-07-02 09:04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二)考试。

  本次考试设开考比例,审查通过报考人数大于职位录用人数的,方可开考。

  本次考试由面试、专业测试、笔试等环节组成。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加考专业测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20%+专业测试×20%+笔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专业测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笔试等具体事项安排届时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政务网、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政务网以及“高明区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考生留意。

  (三)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的证明(盖章原件)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选调机关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体检费用由选调机关承担。

  (四)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调机关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五)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相应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选调机关研究决定。

  (七)服务年限。

  成功转任后,要求在本区服务满5年方可调动,个别职位另有要求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各选调机关拥有职位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五)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职级均为职位表所列职务职级。如在原单位任职务职级高于职位表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六)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拥有对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日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电子邮箱报送材料清单.doc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