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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招聘引进教师公告(122人)

2019-07-12 15:35  |  鄂托克前旗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019鄂托克前旗公开招聘122名教师简章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学教师和招聘小学、幼儿园、党校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引进和招聘人数

  本次引进中学教师25人,招聘小学教师27人、幼儿园教师60人、党校教师10人。(详见附件)。

  二、引进和招聘范围

  (一)引进中学教师的范围。

  1.面向全国公开择优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成熟教师;

  2.面向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艺术类本科提前A)毕业生中 公开择优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小学、幼儿园和党校教师的范围。

  1.具有鄂前旗户籍且符合岗位条件,未就业的应往届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且符合岗位条件,未就业的应往届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艺术类本科提前A)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在鄂前旗人社局备案现在岗且符合岗位条件的雇用工作人员。

  4.在鄂前旗服务期满或现在岗服务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基层项目人员”(指“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自治区大学生村官,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

  5.鄂前旗教体系统现在岗的临聘或雇用工作人员(即:在教体系统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旗教体局备案且现在岗的临聘人员;在旗人社局备案现在岗的教体系统雇用工作人员。下同)。

  6.根据厅发〔2010〕47号文件精神,中考入学前为鄂托克前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毕业生。

  三、引进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条件,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2)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户籍及年龄条件。

  1.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考生具体条件如下:

  (1)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引进的成熟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中学一线教学工作经历、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获得旗(县)级以上级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②引进大学毕业生岗位的考生。

  报考普通中学教师(含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42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211工程”院校(限师范类,下同)、内蒙古师范大学(限师范类,下同)、内蒙古民族大学(限蒙授师范类,下同)等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一本(艺术类专业须为本科提前A)以上学历,有相应学位证,主修专业对口;户籍不限,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7月1日-2001年7月1日之间出生)。

  ③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一般统招毕业生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一本(艺术类本科提前A)以上学历,有相应的学位证,主修专业对口,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报考职业高中相应岗位专业课教师的学历条件放宽至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含高考前为鄂尔多斯市户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下同);须持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艺术类专业须为本科提前A)以上学历,有相应的学位证,主修专业对口;户籍迁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之前。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7月1日-2001年7月1日之间出生)。

  ②具有鄂前旗户籍(含高考前为鄂前旗户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配偶为鄂前旗户籍的考生(法定结婚时间截止2019年6月1日)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主修专业对口。户籍迁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之前。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7月1日-2001年7月1日之间出生)。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鄂前旗户籍(含中、高考前为鄂前旗户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配偶为鄂前旗户籍(法定结婚时间截止2019年6月1日)。户籍迁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之前。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7月1日-2001年7月1日之间出生)。

  ②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的考生,须为幼师、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师范学校毕业;

  ③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的考生须为师范类专业或(仅限)音乐、美术、舞蹈专业;

  ④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限专业。

  (4)其它条件。

  ①须具有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国家统招的全日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院校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42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毕业生和其它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且符合简章中其它的报考条件)。

  ②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获取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③根据厅发〔2010〕47号文件精神,中考入学前为鄂托克前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小教大专班毕业生、鄂前旗教体系统现在岗临聘或雇用工作人员和鄂前旗各公办学校、幼儿园、中心连续临时聘用三年以上且现在岗工作专任教师不受年龄、户籍和专业限制,须符合其它报考条件(临聘认定起始时间为最后一次临聘日期,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报考党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含高考前为鄂尔多斯市户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下同)或配偶为鄂前旗户籍的考生(法定结婚时间截止2019年6月1日)须持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30周岁(1989年7月1日-2001年7月1日之间出生)。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1984年7月1日后出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之前。

  ②在鄂前旗服务期满或现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户籍不受限制。

  ③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获取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有犯罪前科,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鄂前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或试用的工作人员;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

  四、引进、招聘的步骤及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简章。发布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2019 年7月1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8:30至2019年 7月21日18: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9年7月22日18:00。交费截止时间:7月23日12:00。

  2.方式及要求

  (1)引进中学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收取费用,报名地点在 鄂前旗教体局;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照4张。未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参加高考的考生须提供高考录取结果资料。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除本人签字必须手写外,其它信息一律为电脑填写,签署《参加鄂托克前旗公开引进中学教师和招聘小学、幼儿园、党校教师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2)招聘小学、幼儿园、党校教师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eqqjs.ksnmg.cn/网址进入【鄂托克前旗公开引进中学教师和招聘小学、幼儿园、党校教师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小学、幼儿园、党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蓝底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后请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小学、幼儿园、党校教师岗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的1-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确定为考试对象。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有关规定,报名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缴费完毕确认报名成功后请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承诺书》(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4.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交报考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 上述人员在报名时须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所在地旗县(区)扶贫部门档案卡和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或低保证原件于笔试后20日内到人社局308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1)引进中学教师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素养等知识。满分为100分。

  (3)报考党校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笔试分为蒙汉两种试卷,报考汉授岗位的考生须用汉语试卷且用汉文答题,报考蒙授岗位的考生须用蒙语试卷且用蒙文答题。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若出现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计算。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招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党校教师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1)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面向教体系统现在岗的临聘或雇用工作人员招聘的岗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涉岗位计划调整到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系列。

  (2)报考党校教师岗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照比例核减相应的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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