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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443人)

2019-07-25 21:10  |  汕尾人才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加强我市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招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聘用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聘用岗位、对象

  详见《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2017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2017年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

  7、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聘用手续,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9:00至8月14日16:00;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网址:www.shanweirc.com)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信息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3、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提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8月19日9:00至2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9年国内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即2019年7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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