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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人简章

2019-07-31 11:47  |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方式依次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心理测试、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各招聘岗位按照1:2的开考比例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岗位或学校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于资格复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试讲(现场答辩)(分值100分)

  岗位报名人数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试讲(现场答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确定进入试讲(现场答辩)的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岗位报名人数在10名以下的岗位,全部进入试讲(现场答辩)。

  试讲(现场答辩)时间、地点、试讲内容于9月20日前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上通知。请进入试讲(现场答辩)的考生带上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专任教师测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技能和基本教育教学技能,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由学校指定教材、章节或授课(测试)内容。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具体要求以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

  辅导员、心理咨询教师采用现场答辩(含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

  试讲(现场答辩)成绩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学院在面试前一天组织,参加心理测试对象为所有取得进入面试资格人员,测试结果仅作为综合评价面试者的参考,不纳入考试考核成绩中。考前有工作人员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四)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接受学院考评领导小组及评委面试答辩。内容为评委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试讲(现场答辩)未达到60分者或低于其他岗位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者不得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根据拟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结构化面试。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于9月底组织人事处网站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结构化面试当天,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学院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并用普通话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结构化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科研获奖情况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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