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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5人)

2019-08-02 15:24  |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 面试

  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的,或者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统一参加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和从业气质等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则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面试不合格的不纳入体检范围。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分值权重+面试成绩×分值权重,各招聘岗位权重以岗位表所述为准。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也不得纳入体检范围。

  七、体检

  各招聘岗位体检对象,按该岗位招聘人数及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名次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修订)》执行。

  八、考察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九、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设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或事业单位职员招聘考试。复查通过的,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试用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与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条款。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

  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内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解聘处理。

  十一、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在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应聘者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聘用人选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应聘,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二、监督管理

  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的,将追究责任。

  十三、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办公室18923089736;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336205、3873786;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750-3873875/3875830。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2019年8月2日

  附件:附件1:2019年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拟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附件2: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增加回避关系声明)

  附件:附件3:2019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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