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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丰都县招聘2016年特岗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61人)

2019-09-03 10:33  |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附件1:丰都县定向公开招聘2016年特岗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丰都县定向公开招聘2016年特岗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丰都县定向公开招聘2016年特岗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丰都县2016年特岗教师定向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人数16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丰都县定向公开招聘2016年特岗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非2016年丰都县招聘的特岗教师。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丰都县教委六楼会议室;咨询电话:70700807,70714536。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须考生本人到场。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丰都县定向公开招聘2016年特岗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招聘岗位对岗申报,考生只能报考特岗服务期所服务的岗位,并经服务期间工作单位同意,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1)身份证;(2)毕业证书(含学位证);(3)教师资格证;(4)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于2019年9月6日14:00-17:00在县教委六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2019年9月7日

  (二)考核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要求按时到达指定位置参加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及其应用,分值100分。

  (四)考试成绩计算及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于2019年9月9日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fd.gov.cn)公告,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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