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9名)
2019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61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复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职位表:2019年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一、招聘计划
(一)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三)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教育指导中心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
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项目人员”:
1.“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2.“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项目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7月31日前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9月19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9月20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到9月20日24: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改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允许其他人员报名。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9月26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9月27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到9月27日24: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7.报名期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